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)出版伦理规范
发布人:xiangs 发布时间:2021/5/24 16:57:42  浏览次数:600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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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切实规范办刊行为,发挥科技期刊对科研成果的认证把关作用,《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》本着坚守高标准出版伦理道德的理念,以透明的、规范的服务践行这一承诺,通过切实规范办刊行为,完善科学研究自律规范、防范学术不端行为,助力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建设。通过参阅中国科协组织编写的《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》、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) (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)的官方网站(http://www.publicationethics.org/)以及欧洲科学编辑学会(EASE)等机构制定的出版道德标准制订《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)出版伦理规范》。

1. 作者的出版伦理

  (1)论文必须为原创作品,无抄袭、剽窃、研究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
  (2)论文内容表述科学、简洁、准确,文责自负。

  (3)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,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。

  (4)保证论文无一稿多投,其内容未曾在其他任何刊物和媒体以其他任何语言发表过。已经发表的稿件不能重复发表。

  (5)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写、代投或代为修改。

  (6)引用文献均与本研究相关,已明确标明引证来源,并以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列出清单。

  (7)论文署名时,所有作者均应为本文的研究做出了贡献,不得虚假署名,一经录用,不可随意增减作者和调整作者顺序。

  (8)在稿件中写明与该研究有关的基金资助信息,不得弄虚作假。

  (9)论文提交《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)》网站,一经录用,该论文的数字化复制权、发行权、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转让予《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)》期刊编辑部。

2. 审稿专家的出版伦理

  (1)对论文的内容给予公正的评价。对论文的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进行审查;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、科研设计是否合理,结果、结论是否准确,是否存在泄密等方面提出公正的评价;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。

  (2)审稿人须保证作者已确认该研究中所用数据的所有来源, 如发现有抄袭行为或一稿多投现象, 应立即告知编辑。

  (3)审稿人应指出尚未被引用的已发表的相关文献作品。

  (4)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,不给他人传阅、讨论,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、观点、结论。

  (5)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都必须保密,不得用于个人用途。

  (6)审稿人应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。

3. 编辑的出版伦理

  (1)编辑应当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,包括不断促进期刊的发展,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。

  (2)根据审稿人的评审意见和编委会的评审报告,编辑可以接受、拒绝或要求修改文稿。

  (3)编辑应当确保论文评审的公正合理。编辑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、重要性、清晰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及范围来公正选取稿件。

  (4)编辑应确保盲审过程中审稿人、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身份得到保护,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提交论文的信息

  (5)编辑必须确保本刊所接受的每一篇文稿均经过知识内容审查,而不考虑作者的身份、性别、种族、宗教和国籍等。

  (6)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。

  (7)对所有稿件均进行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索,重复率低于10%,高于10%时退回修改或退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