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吕海英.动名词的逻辑主语[J].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),1988,9(04):122-124.
 [J].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(Engineering Science),1988,9(04):122-12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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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名词的逻辑主语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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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郑州大学学报(工学版)》[ISSN:1671-6833/CN:41-1339/T]

卷:
9卷
期数:
1988年04期
页码:
122-124
栏目:
出版日期:
1988-12-01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吕海英
郑州工学院外语教学部,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<正> 动名词或动名词短语的逻辑主语有时就是句子中的主语,无须再加标明。例如:l gave up smoking。(我戒了烟。)而有时却需要说明动作的执行者或动作的承受者(当动名词为被动语态时),即要标明动名词的逻辑主语。例如:I remember your(you)doing it。(我记得你曾经做过这件事。)这里若没有逻辑主语your或you,意思则变成了“我记得(我)做过这件事。”因此,在需要时,我们可以在动名词前加一个物主代词或代词宾格,名词所有格或名词普通格,作为动名词逻辑上的主语。那么,动名词的逻辑主语在什么情况下用所有格,什么情况下用宾格或普通格呢?大致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23-08-02